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沈阳药科大学财务管理办法》(沈药大计财字〔2015〕4号)及国家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制定本细则,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药科大学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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