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主管税务局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税务局开始对纳税人2019年全年综合所得进行汇总,清算2019年实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6月30日。具体流程及说明,请各位老师下载附件(通知和说明)查看,并认真解读政策要求,完成清算汇缴义务。
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管理科,联系人:
李晓璐:18341435582
徐 晋:18341401449
计财处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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