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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务报销网上审批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时间 : 2026-09-21 通知公告 阅读: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财务服务改革,优化财务报销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升财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水平,按照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部署,财务报销网上审批系统已完成前期开发调试及数据对接工作,即日起将上线试运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止。试运行期间,学校将根据师生使用反馈情况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完善操作流程。

二、试运行适用范围

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党政办公室、中药学院作为试点单位,人才经费和学科经费作为试点经费类型,试运行期间试点单位和试点经费产生的各类日常报销及收入申报业务,须统一通过网上审批系统线上提交、线上流转、线上审批。其余部门和经费将结合试运行情况后续逐步纳入使用范围。

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方式:校内可通过学校官方门户网站“智慧校园”入口、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扫码登录,通过“智慧财务”进入“审批服务平台”,也可通过沈阳药科大学计财处网站登录“财务办公平台”进入“审批服务平台”;校外需通过登录学校VPN网址进入平台使用。

安全提示:请各位老师加强账号安全管理,请勿将账号密码随意告知他人,以免发生数据泄露或违规操作,给个人及学校带来不必要的风险与损失。如智慧财务系统目前仍使用初始密码,建议定期修改更换。

2.操作流程:报销经办人在线填写报销单据、上传真实有效的票据及佐证材料,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报销申请;提交申请后进入“审批服务平台”,在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提交此次报销的审批流程,系统将根据预设审批层级和经办人指定的审批人,自动流转至相关审批节点,完成线上审批流转;审批通过后,由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完成账务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指南)。

注意: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仍采用原有审批模式,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审批。

3.资料留存:线上审批完成后,收入申报系统单据采用无纸化模式,无需提交纸质单据;网上报销系统单据采用有纸化投递,经办人需按照财务报销规定要求,整理纸质原始票据及材料,统一提交至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或放入投递柜归档留存,确保线上数据与纸质资料一致、可追溯。

四、试运行期间工作安排

1.系统试运行期间实行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模式,可优先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报销业务,确有特殊情况无法线上办理的,可仍通过线下提交。计财处将同步发布系统操作指南,可通过计财处网站—“服务指南”模块下载获取。

2.按内控制度要求,实物采购报销的经办人(验收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如部分科研课题组无其他教职工可作为经办人填报单据的,项目负责人可为一名学生申请开通财务办公平台账号,作为该课题组的指定经办人。请有需求的老师登录计财处网站,在“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学生财务办公平台账号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送交至计财处财务管理科办理(南校区行政楼210或沈阳主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

试运行期间,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操作故障、流程问题、功能漏洞或有优化建议的,可及时反馈至计财处。学校将持续收集使用意见,常态化优化系统功能,完善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系统操作疑问、业务办理咨询、问题反馈可联系计财处财务管理科、会计核算中心会计科。



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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